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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平山县宣传口号、平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作品的公告

时间:2022-05-15 06:56:10      来源:小编      点击数:
为进一步加大平山形象宣传力度,加快平山宣传品牌建设,凝聚群众归属感和认同感,提升平山的影响力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平山县宣传口号、平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。

一、组织单位
(一)主办单位:中共平山县委宣传部
(二)承办单位:平山县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指挥部办公室、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、县融媒体中心、县文联
二、征集范围
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,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。
三、征集内容
平山县宣传口号、平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作品。
四、征集要求
(一)平山县宣传口号要求:
1.围绕平山县独特的红色文化、历史文化、现代文化等文化资源,突出与平山县关联度,体现平山县历史积淀和传承,展示平山县文化底蕴和文化特质,以凝练、响亮、贴切和易记的方式打造平山宣传名片。
2.表意准确、文字精炼、响亮有力、易懂易记,便于宣传推广,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字。
3.对投稿作品要附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。
(二)平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作品要求:
1.作品要立足平山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充分展示平山红色文化、历史文化、现代文化底蕴,要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较强的形式美感。
2.电子版作品应以JPG格式提供,尺寸为A4纸幅面(21CM X 29.7CM),分辨率不小于300dpi,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,同时对投稿作品要附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。
五、征集程序
通过网络征集、综合评审、网络投票、网络公示等程序进行,征集结果将在媒体公布,并对获奖作品予以奖励。
六、奖项设置
(一)平山县宣传口号奖项设置:
一等奖1名,奖励3000元人民币,并颁发证书。
设置参与奖10名,赠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纪念品一份,并颁发证书。
(二)平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作品奖项设置:
一等奖1名,奖励3000元人民币,并颁发证书;
二等奖2名,各奖励1000元人民币,并颁发证书;
三等奖3名,各奖励500元人民币,并颁发证书;
设置参与奖10名,赠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纪念品一份,并颁发证书。
宣传口号作品、公益广告作品内容相同或雷同者,均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(电子邮箱系统收件时间),先报名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,其他作品自动作废。
七、投稿方式
截稿时间: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。
投稿方式: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投稿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平山县宣传口号作品征集”、“平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作品征集”,将稿件文档在电子邮件附件中发送。稿件文档应包括宣传语或公益广告稿件作品、200字以内创意说明、投稿人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、通讯地址等内容。投稿人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,作品一经提交概不退还,请创作者做好底稿留存。
电子邮箱:psxcjb2016@163.com
联系人:白晨芳,联系电话:0311-82920669
八、相关声明
(一)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,如发现侵权行为,将取消参评资格,已发放奖金原额追回。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,均与组织单位无关,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(二)所投稿件一旦经过评选得奖,则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全部著作权,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、组合、使用及宣传,不另付稿酬。
(三)如投稿作品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未达到获奖标准,所设奖项可能空缺。
(四)提交投稿作品之前,请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内容,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。
(五)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中共平山县委宣传部

2022年5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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