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通告
时间:2020-03-07 16:44:59 来源:小编 点击数:
平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
通 告
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境外(包括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)疫情输入风险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境外入平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、总体战、阻击战。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:一、疫情防控期间,所有从境外进入平山县的人员(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我省)要在第一时间将本人基本情况、入境时间、途经口岸、乘坐何种交通工具、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单位、乡镇(办事处)、村(社区、居委会)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;入境人员的亲属,所在单位应在其入境前向所在乡镇(办事处)、村(社区、居委会)报备或拨打110报告。二、各用工企事业单位、宾馆以及房屋出租等单位和个人,获知从境外入平人员信息后,应立即向所在乡镇(办事处)、村(社区、居委会)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。所有乡镇(办事处),村(社区、居委会)发现从境外进入我县人员应第一时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逐级上报。三、所有从境外入平人员,都要自觉接受所在地卫健部门相关疫情防控管理。四、对境外入平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,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,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。五,对境外人员合法停留居留,有紧急办理相关证件需要的,按照特事特办、急事急办原则办理。
平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3月7日